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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电气产品--增安防爆(浙江新黎明照明股份有限公司)

发布时间:2023/5/4 9:31:24   浏览次数:263   来源:浙江新黎明照明股份有限公司

    防爆    电气产品--增安防爆(浙江新黎明照明股份有限公司)

一:选用优质的绝缘材料:
      通常,从绝缘材料产品的形态可分为三大类:气体、液体、固体绝缘材料。气体绝缘材料在高压开关中应用较广,液体绝缘材料以矿物油为主用作低压变压器的绝缘油;固体绝缘材料大量用作电气设备的绝缘构件。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有以下要求:
  1)固体绝缘材料应有不燃、难燃性能;
  2)固体绝缘材料吸潮性要小;
  3)固体绝缘材料应有耐电弧性能;
  4)固体绝缘材料应有耐热性能。
   影响绝缘材料功能的机械性能,例如强度和刚度在下列条件下仍能满足要求:
 a.高于电气设备额定运行时的最高温度至少20K,最低为80℃,或
 b.对于绝缘绕组、内部布线和与电气设备永久连接的电缆,在电气设备额定运行时
达到的最高温度。
 5)对于绕组应在紧固和包覆绕制之后进行干燥除去潮湿,然后用合适的浸渍漆浸渍。用
涂刷或喷洒进行涂覆不认为是浸渍。浸渍时,浸渍和干燥处理至少进行两次。
二:限制设备的表面温度:
限制设备的表面温度是增安型电气设备主要的防爆措施。因为,增安
型电气设备的外壳只有防护功能,设备的表面温度不能考虑外壳的表面,
而应考虑壳内的电气部件表面温度。这样,很难提高设备的温度组别,
因此,须从限止极限温度及进行电气保护两个方面着手解决。
所谓极限温度是指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最高允许温度。在确定极限温
度时,应考虑两个因素:一是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被点燃的危险温度;二
是结构材料的极限温度。对于电动机应在启动、额定运行或规定的过载
状态(tE时间结束时),其任何部位的最高表面温度均不允许超过规定的
温度
保护装置一般有两种形式:
a)电流保护方式
b)温度保护方式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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